苏州排烟风机规范
苏州地区排烟风机的设计、安装和使用需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,确保消防安全和建筑功能需求。以下是主要规范要点:

1. 主要依据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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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标准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:明确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、风量要求及联动控制。
- 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:核心规范,详细规定排烟风机的性能、安装、控制等要求。
- 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243-2016):涉及施工与验收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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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规范
- 江苏省或苏州市可能出台的补充规定(如《江苏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问题解答》等),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执行。

2. 排烟风机关键要求
(1)性能参数
- 风量与风压:
- 需根据防烟分区面积、净高计算(GB 51251-2017第4.6节);
- 常见场所(如车库)排烟量按≥6次/h换气次数计算。
- 耐高温性能:
- 应能在280℃下连续运行≥30分钟(GB 51251-2017第4.4.5条)。
(2)安装要求
- 位置:
- 宜设在排烟系统最高处,或专用机房内(机房耐火极限≥2.0h);
- 若露天安装,需防雨、防锈措施。
- 间距:
- 风机与墙壁或其他设备间距≥0.8m,便于检修。
- 减震与噪音:
- 需设减震支架,噪音应符合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(GB 50118)。
(3)电气与控制
- 电源与配电:
- 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自动切换(GB 50016-2014第10.1节);
- 控制箱应标明“消防专用”。
- 联动控制:
-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(FAS)联动,接收烟感/温感信号自动启动;
- 现场设手动启停装置(距地1.3~1.5m)。
(4)管道与附件
- 风管材质:
- 金属风管(镀锌钢板),耐火极限≥1.0h(GB 51251-2017第4.4.8条)。
- 防火阀:
- 排烟支管设280℃熔断防火阀,与风机联锁关闭。

3. 特殊场所要求
- 地下车库:排烟风机宜与排风系统共用,但需确保火灾时切换为排烟模式。
- 高层建筑:竖向排烟系统需独立设置,禁止与非消防风管共用。

4. 验收与维护
- 验收测试:
- 风量、风压实测值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0%;
- 联动测试需100%合格。
- 定期维护:
- 每月手动启动测试,每年全面检查(参照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》GB 25201)。

5. 苏州地区注意事项
- 消防审查:需通过苏州市住建局或消防部门的专项审查,确保符合地方细则。
- 气候因素:潮湿环境需加强风机防腐处理(如不锈钢材质)。
建议在设计施工前,咨询当地消防部门或专业机构,确保符合最新规范要求。